【網路地產王/綜合報導】奢侈稅修正草案納入了非都市土地,指的就是凡是都市計畫範圍以外的土地,就是「非都市土地」。
都市或非都市土地,可從土地登記謄本標示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,有無載明何種分區及何種使用地辨別。例如: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,即為非都市土地;如為空白則是都市土地。
台灣地區的非都市土地依規定,劃定十種使用分區、18種用地別。分區包括: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工業區、鄉村區、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風景區、國家公園區、河川區、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。
18種用地別則有: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種建築用地,以及農牧、林業、養殖、鹽業、礦業、窯業、交通、水利、遊憩、古蹟保存、生態保護、國土保安、墳墓、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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